2023宁波购房补贴汇总盘点!

2023-10-08 15:19:15    来源:宁波淘房网整理

在宁波发布房地产新政后的几天内,宁波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奉化、高新区、余姚、慈溪、前湾新区、宁海、象山,12个地方全部发布了购房补贴政策,从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结束,在这九个月内购房的,都可享受各地购房补贴政策。

下面就给大家各地补贴规定汇总盘点一下:

政策内容概括↓

2023宁波购房补贴汇总盘点!

政策内容详情:

1、海曙

补贴对象:自2023年10月1日之日起在海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签约时间为准。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需要提供新购入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并缴纳契税。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不列入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023宁波购房补贴汇总盘点!


2、江北

补贴对象:自2023年10月1日之日起购买江北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需要提供新购入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并缴纳契税。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不列入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3、鄞州

补贴对象: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鄞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在鄞州区购买二手住房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签约时间为准。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需要提供新购入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并缴纳契税。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不列入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根据所购楼盘和面积的分类,给予最高不超过 6 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 1 %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 2 万元。

4、镇海

补贴对象: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镇海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需要提供新购入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并缴纳契税。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不列入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5、北仑

补贴对象: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北仑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产安置购房和产权调换购房除外)、二手住房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首次签约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的,需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的,需提供新购入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并缴纳契税。

补贴金额: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和北仑青年公寓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可叠加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

6、高新区

补贴对象: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产安置购房和产权调换购房除外)、二手住房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需要提供新购入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并缴纳契税。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不列入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7、奉化

补贴对象:自2023年10月1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办结时间为准。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需要提供新购入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并缴纳契税。(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库、车位,以及通过房票购房、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等情况除外)

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8、余姚

补贴对象: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余姚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产安置购房和产权调换购房除外)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

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附属用房价款),最高不超过4万元。

注:购房补贴申请人在完成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后方可申请购房补贴。

9、慈溪

补贴对象: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慈溪市(不含前湾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产安置或产权调换购房以及房票购房除外)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

补贴金额:购房人在完成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后可申请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不高于购房发票价款1%的补贴(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附属用房价款),最高不超过4万元。

10、前湾新区

补贴对象: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前湾新区直管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首次签约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的,需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库、车位,以及通过房票购房、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等情况除外)。

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11、宁海

补贴对象: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宁海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产安置购房和产权调换购房除外)。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合同。

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12、象山

补贴对象: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象山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产安置购房和产权调换购房除外)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以及通过房票购房、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和大学生购房补贴等情况不列入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 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编辑:周玲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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